中藥治病,正確的服用方法是保證療效的前提。清代名醫(yī)徐大椿云:“方雖中病,而服之不得其法,則非特無功,而反有害。”服法中忌口是一項重要內容,所謂忌口即服用中藥時飲食方面的禁忌。
《本草綱目》中也有許多服藥忌口內容,如甘草忌豬肉、菘菜、海藻;黃連、胡黃連忌豬肉、冷水;蒼耳忌豬肉、馬肉、米泔;桔梗、烏梅忌豬肉;仙茅忌牛肉、牛乳;吳茱萸忌豬心、豬肉;丹參、茯苓、茯神忌醋等。2015版《中國藥典》一部(中藥)記載服藥忌口112條之多。
服藥忌口是人們經過長期臨床實踐的總結,其內容包括以下四個方面。
阻礙藥物吸收的食物
油膩、肥厚、生硬的食物,不易消化,阻礙藥物吸收,無論服用何種藥物,都應避免,這屬于服藥忌口的一般通則。如《本草經集注·序錄》載:“服藥不可多食肥豬、犬肉、肥羹、魚鲙腥臊。”《千金要方·服餌》載:“凡餌湯藥,其粥、食、肉、菜皆須大熟。熟即易消,與藥相宜;若生則難消,復損藥力。”
改變藥物藥性的食物
某些食物會改變某些藥物的藥性,降低藥物的療效。服用滋補中藥時,忌食生冷、油膩食物;服用藥時,忌食蠶豆、魚、酸冷食物;服用溫里藥時,不宜食生冷瓜果等;服用清熱藥時,忌服煙、酒、薤、姜、花椒、胡椒等辛辣之物;服用化濕藥物時,忌食生冷瓜果、飴糖、糯米、豬肉等。
會加劇病情的食物
有一類食物稱“發(fā)物”,容易誘發(fā)某些疾病或加重已發(fā)疾病。
如蘑菇、香菇等,過食這類食物易致動風升陽,觸發(fā)肝陽頭痛、肝風眩暈等宿疾。
海鮮類大多咸寒而腥,如帶魚、黃魚、鯧魚、蚌肉、蝦、螃蟹等水產品,對于體質過敏者,易誘發(fā)過敏性疾病,如哮喘、蕁麻疹癥。
發(fā)物易引起發(fā)熱、發(fā)瘡、上火、動風、生痰、脹氣以及誘發(fā)痼疾等,常見的發(fā)物有羊肉、豬蹄、鵝肉、牛肉、海鮮、香菜、韭菜等。
和藥物同用后導致其他病變的食物
有些食物和藥物同用后會導致其它病變或不良后果。如《東醫(yī)寶鑒》載:“服地黃、何首烏,人食蘿卜則能耗諸血,令人發(fā)早白。”意思是服用地黃、何首烏時,食用蘿卜,則會耗諸血,使人頭發(fā)早白。
總之,中醫(yī)治病離不開辨證論治,忌口也不能忽視“辨證論忌”。如疾病屬寒證,癥見體質虛寒,大便溏薄,胃痛喜熱,四肢發(fā)冷等,則應忌食寒涼生冷之食物,如西瓜、雪梨、香蕉;熱證見面目赤紅、發(fā)熱、痔瘡下血、心煩失眠者,忌食生姜、辣椒、大蒜、油炸食品等。